2017年我国开始启动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工作,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传输通道“2+26”城市中,通过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了天津等第一批12个试点城市,并拨付了总共60亿元奖励资金。
不仅如此,各试点城市高度重视清洁取暖工作,完善采暖设备购置补助、电价、气价等清洁取暖项目建设运营补贴、价格、金融政策等,形成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做法。
与此同时,相关负责人还指出,个别城市在推进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,例如技术路线不符合要求,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,监管和应急保障不到位等。